凤城市位于辽宁东部,全市总面积5500平方公里,是一个“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山区县级市。全市总人口58万,其中农村人口46万。全市设3个区,辖18个乡镇,共201个行政村。
凤城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放在首位,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尤其是自2007年8月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以来,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了有效治理,食品消费环境得到不断优化,食品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可以说,示范县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上有组织保障,下有监管网络
政府重视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前提,早在2005年4月,凤城市就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多次召开委员会工作会议和部分成员单位工作调度会议,安排部署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为成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7年8月,为加大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力度,市政府调整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常务副市长任主任(组长)、有关副市长任副主任(副组长)。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面达到100%。2007年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中,市政府制定了《凤城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和有关要求,并以文件形式印发至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和各乡镇(区)政府。特别是围绕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目标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区)政府的责任分工,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全市整体工作目标考核当中,进一步提高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后,积极开展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的有益探索和尝试。2006年3月,全市21个乡镇(区)政府在原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全市原21名药品监督协管员更名为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原479名药品监督信息员更名为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至此,在全市已经建成覆盖市、乡镇(区)、村三级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因地制宜,把握工作重点
一是开展整顿集贸市场部分食品经营业户无证照经营食品的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食品经营秩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卫生局和市工商局于2007年8月31日至9月5日采取现场办公的形式,联合开展了整顿集贸市场部分食品经营业户无证照经营食品的专项行动。卫生和工商共出动执法人员80多人次,重点整顿了市区内翰墨、中兴、龙泽和东街等4个大型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业户。对于无证照且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经营业户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办理证照。对于无证照、能够达到卫生要求的食品经营业户,予以现场办公,即现场受理申请、审查、体检、培训、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现场办公期间,卫生部门共办理《卫生许可证》127户,工商部门共办理《营业执照》119户。同时,卫生部门还对培训费、检测费等相关费用进行了适当减免。通过此次现场办公形式的专项行动,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市场内部分食品经营业户长期无证照经营食品问题,维护了正常的食品经营秩序。
二是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管理。为了有效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并层层落实。村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得知本村村民因婚丧嫁娶等事宜举办集体聚餐的信息后,首先责成举办人如实填写《农村集体聚餐备案表》,然后向乡镇(区)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报告。乡镇(区)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接到集体聚餐报告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通报,并责成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协助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做好有关工作。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要到现场检查厨师是否有健康证明,是否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及原材料,操办集体聚餐的场所是否符合要求,原材料与成品、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存放。如不符合要求,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要切实履行责任,如实将检查结果上报,由市卫生监督所依法进行处理。仅今年上半年,市卫生监督所就接到农村集体聚餐备案200多份,备案率基本达到80%以上,没有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野生蘑菇和山野菜中毒预防工作。凤城市地处长白山脉余脉丘陵地带,多山多植被,天然野生植物特别是野生蘑菇和山野菜种类很多,其中不乏野生毒蘑菇和有毒山野菜。每年入夏,因食用野生毒蘑菇和有毒山野菜中毒到医院就诊的人员很多,严重时出现死亡病例。针对这个问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把工作重点放在了预防上,把监管关口前移,积极开展了野生蘑菇和山野菜中毒预防控制工作。首先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野生蘑菇和山野菜中毒防治制度》,建立野生蘑菇和山野菜中毒预防长效工作机制。每年在野生蘑菇和山野菜采摘季节到来之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有效形式向广大城乡居民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城乡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防止误采误食。同时,广泛宣传普及野生蘑菇和山野菜安全知识,在城市社区、农村集市和村组张贴宣传画。各乡镇(区)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工商部门和卫生部门还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的监管,防止野生毒蘑菇和有毒山野菜流入市场、端上餐桌。三年来,因食用毒蘑菇或有毒山野菜中毒的病例逐年减少,再也未发生死亡病例。
三、强化应急体系,组织应急演练
为强化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适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部署和《凤城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07年8月17日—8月19日举行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演练。上演了一部食品安全“大片”。本次应急演练的假定情况是:来凤旅游的外市某校学生在旅游景区饭店就餐后,有54名学生陆续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启动IV级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治。 本次应急演练共有四项:第一项是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第二项是应急预案启动,第三项是应急响应,第四项是响应结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动监局、市农经局、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和市食品安全专家参加了演练。本次应急演练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认可,将整个应急演练过程制作成示范片发放给全省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本次应急演练,锻炼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能力,检验和强化了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实战工作水平。
四、扩大知识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凤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特别注重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扩大知识知晓率,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每年拿出部分资金用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在《凤城通讯》每周两期刊发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在有线电视台黄金时段开辟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播报或质量安全专题讲座,不定期播发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安全知识,并定期播发食品安全公益性广告;除此之外,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还印制了《食品安全知识消费指南》15000多册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单》30000多份,以“科普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为平台,在机关、学校和城市社区、农村集贸市场发放,引导广大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今年,市政府已经同意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宣传计划和宣传经费使用方案,除延续以往的宣传形式以外,拟在市区合适位置建立几块永久性宣传标语,在每个乡镇(区)人员密集区域各建立一处(块)永久性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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